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电脑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 金消采G201701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本项目设一个标段,最高限价:人民币26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江南开发区大队电脑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
1 |
批 |
人民币 26万元 |
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规范和要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本项目所需设备运营、供货及售后服务能力;
3、 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同时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安全要求;
4、 本次招标活动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7-12-20 至2017-12-29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发售地址:金华市人民西路167号5楼招标代理部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1 月 11 日 14:30时
七.投标地址:金华市消防支队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八.开标时间:2017 年 1 月 11 日 14:30时
九.开标地址:金华市消防支队培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人民币 肆仟 元整(¥ 4000 元)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投标人基本帐户转出)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江北支行
银行账号:19665101040018386
注:投标人请安排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帐户。交款单的用途栏目中须注明项目编号(G2017012)。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单位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供应商采用网上报名的,请将以上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发送至85619957@qq.com邮箱。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欣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雯 EMAIL:85619957@qq.com
联系电话:13967480098
传真:0579-82358702
地址:金华市人民西路167号5楼招标代理部
2、招标人名称: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5888928858
地址:金华市李渔东路2346号
金华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