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五莲县公安局的委托,对其五莲县公安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五莲县公安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WL-ZFCG2017-343
三、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设备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在开标会议开始前须出具五莲县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提供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注: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
2622000元 |
项目内容:本项目为五莲县公安执法办案区智能管理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包含以上产品的供应、安装、调试、验收和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投标人不得对所投的货物和服务分解后进行响应。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五莲县富强路1号,办公楼四楼)。
3.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包。
5.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采购文件购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12日9时00分至2018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1月1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七、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五莲县公安局
联 系 人:胡善鹏
地 址:五莲县人民路1号
联系方式:0633-5613727
2.采购代理机构:日照普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五莲县富强路1号
联 系 人:张作华 郑培英
联系方式:0633-3926001
电子邮件:
八、供应商欲参加本项目的报价,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附1-1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书
XXX人民检察院:
XXX公司因参加XXX(单位)XXX(项目名称、编号)报价,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 现向你院查询XXXX(单位/个人)(近三年)等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特此申请。
XXX公司(公章)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1-2
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1、 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书(包括投标项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2、授权委托书;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