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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馆及战士之家舞台灯光音响建设项目包组二(重招)

2017-12-21 来源:志正招标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馆及战士之家舞台灯光音响建设项目包组二(重招)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项目名称: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馆及战士之家舞台灯光音响建设项目包组二(重招)
项目编号:ZZ0172561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0-87554018875546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奥体南路 399号
联系方式:万先生 020-823350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小姐: 020-87554018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 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公安边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警体馆及战士之家舞台灯光音响建设项目包组二(重招);
数量:详见招标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备注:
1. 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2. 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3. 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以谈判文件发售期内及谈判当日“信用中国”网站3.本项目只接受报名并购买了谈判文件的单位提交的响应文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购买谈判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对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2.提供谈判文件发售期内“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报名资料参与正式谈判时须放入响应文件中;对报名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合格性由负责本项目的谈判小组在评审时进行评判和论断。
三、谈判 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11.4555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 2018年1月4日14:30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2017年12月21日9:00至2018年1月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 153、157号南骏大厦301-303室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领购或邮寄,售后不退。要求邮寄谈判文件的应先传真“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资料”中的所有资料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原件快递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 www.tender.gd.gov.cn)文件下载专栏下载。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6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汇款单注明项目编号。汇款单连同供应商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020-87554028。
谈判文件售价: 30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18年1月4日 14:00至2018年1月4日14:3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 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8年1月4日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阳路 153、157号南骏大厦3楼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谈判文件公示 /下载:现对谈判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2017年12月21日至2017年12月25日,共三个工作日。本次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招标代理机构网站(www.tender.gd.gov.cn)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020-875540188755461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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