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招标人 : 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东吴镇区165公交场站改造工程(智能化改造)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州区东吴镇
工程造价(招标控制价 ): 884571 元
项目规模:建筑面积2260.7平方米
招标范围 : 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 的综合布线系统、安全防范系统、 LED排队
显示系统、招标室音响系统、指挥室合研判室音响系统、UPS电源及防雷接地系统 等的安装、调试等施工专业承包及承担保修期责任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质量控制目标: 按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 300 日历天 , 满足项目总体进度要求 ,与土建同步验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等级: 同时具备 ①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和 ②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或由上述 ①② 资质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2)拟派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要求: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不超过60周岁的临时建造师) 贰 级及以上,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3)其它要求:
1)投标人 (联合体各成员) 及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录入信息 , 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为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
2)人工工资担保 (联合体各成员) 须在系统中显示:
①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的投标人);
②已在宁波市海曙、江北、鄞州任一一区审核通过(适用于企业注册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外的投标人);
3) 拟派项目经理承接业务量执行《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鄞交管办[2012]1号)文件;
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 资质 承包单位 ,并负责拟派项目经理 ;
5 ) 投标人 (联合体各成员) 及拟派的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
6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7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宁波市或各区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联合体各成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自2012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联合体各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联合体各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 、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 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预算书 、施工 图纸】。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人,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 、 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壹万壹仟 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东吴支行
银行账号:81200101302021807
到帐截止时间: 2017年 12 月 28 日 15 时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要求从单位 ( 联合体牵头人 ) 基本账户进出;2、投标人 ( 联合体牵头人 )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7 、投 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 12 月 29 日 13 时 30 分 , 地点为鄞州区东吴镇公共交易站(东吴镇广电站二楼 )。
7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东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江工
招标代理人:宁波德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姚隘路796号东城国际504室
联系人:王腾 、范丁辉
电话:13276722762 、 0574-27902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