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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沟墩镇迎宾大道/阳霖路岔口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三次)

2017-12-25 来源:江苏阜宁县招标投标办公室
阜宁县沟墩镇迎宾大道 / 阳霖路岔口电子警察系统
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 FNCG[2017] 368-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县沟墩镇迎宾大道/阳霖路岔口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阜宁县沟墩镇境内;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拟对阜宁沟墩镇迎宾大道/阳霖路路段岔口处红绿信号灯及高清卡口式视频电子警察系统设备采购、安装及配套设施、后台软硬件设备等以及与之相关的软件、硬件设备安装、调试、质保、培训、后续服务及杆件、基础、施工、绿化恢复、管道铺设、电源接驳、光纤通信对接等其他所有必须项目。
对上述路段、路口增设的红绿灯信号控制、电子警察系统软硬件设备需无缝接入阜宁县公安局视频综合管理应用平台ivms-8200(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现有的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信号灯智能控制系统(上海智图)。包括提供中心所需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平台对接开发、并网运行等其他所有必须项目。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系统不能无缝接入,可自建平台,但自建的平台必须整合现有的高清电子警察等软硬件,由此产生的费用招标人不另付费。
2.3 预算评审价:人民币 36.00 万元;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的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并交付招标人正常运营使用;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或相关部门最新颁布的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60个月(质保期内因设备质量引起的所有损失均由中标人负责)。
2.6 本招标工程分一个标段:主要采购阜宁迎宾大道/阳霖路路段岔口处红绿信号灯及高清卡口式视频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及配套设施、后台软硬件设备等以及软件、硬件设备采购、运输、装卸、调试、安装、验收、后续服务及杆件、基础、施工、绿化恢复、管道铺设、电源接驳、光纤通信对接、与其相关的培训、保险、售后等服务;本次具体采购内容、技术参数和标准等要求均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
2.7 其它要求:
(1)所有设备安装前须经招标人进行产品确认,确认无误后方可安装,否则不予验收。
(2)中标人必须在盐城地区建立完善的售后维护体系,保修期内,提供的产品出现故障或招标人提出服务要求时,自接到招标人通知起至到达维修现场,时间不大于3小时。
(3)第一中标候选人需在中标公示期截止之日前,应积极主动的与招标人对接系统平台无缝接入工作,以保证在合同期内完成系统集成、安装及调试。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是资格后审必要合格条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二级(含)以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三级(含)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企业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投标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资格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的还需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书)。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3.6.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3.6.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手续的。
3.6.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是指拟派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如在其他项目担任非项目负责人职务的,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6.4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3.7 招标人不同意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3.8 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8.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8.2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8.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8.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8.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8.6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8.7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8.8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9 投标人所选用产品必须在江苏省公安厅确定的全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系统设备12家中标投标人之列;
3.10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系统必须能无缝接入阜宁县公安局视频综合管理应用平台ivms-8200(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已建的高清电子警察系统、信号控制系统(上海智图),并提供上述两家公司(或其分公司)出具的无缝接入技术承诺函,如投标人自建系统平台的,投标人必须承诺自建系统平台满足采购需求、且能整合现有的高清电子警察、信号灯等软硬件和免费建立系统平台的承诺函。
3.11 投标人选用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5280-2010《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灯》、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等标准、规范的要求,产品经公安部权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3.12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在有效期内)。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5日8:30至2017年12月29日17:00;
4.2 本项目在网上报名并购买和下载招标文件,各潜在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网址为:221.231.107.42)进行操作。因报名前需注册完善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请注意报名截止时间(联系电话:0515-89705091);
4.3 招标文件售价305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仟元;履约保证金数额按中标价的5%执行。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六、本工程设定的招标最高控制价为人民币36.00万元。
七、付款方式
付款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本工程全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两年并经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审定价的80%;工程质保期满四年后,付至最终审定价的90%;工程质保期满五年后,按最终审定价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八、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江苏阜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专栏”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阜宁县沟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阜宁县沟墩镇 地址: 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6楼6011室
邮 编: 224400 邮编: 224400
联系人: 徐主任 联系人: 廖东玲
电 话: 18912572780 电话: 0515-87281985
传 真: 传真:
 
2017 12 25
 
 
 
 
 
附《评标定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按照投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C值由小至大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报告中推荐的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应对投标人提供的资信标内的相关证明和证件原件与装袋清单目录进行核对,如果发现不一致的或缺失的,应在第一时间内启动澄清程序,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自己审核的资信标内原件是否与该装袋清单目录一致负责。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所有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有效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或带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章投标人公章 )及复印件或者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三级(含)以上安防工程企业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投标人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还须提供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2017年4月1日以后办理的为带二维码的证书,可只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须提供原件)。
(3)符合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的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项目负责人为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造师的还需提供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二维码的安全生产考核电子合格证及复印件。
(4)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 授权委托人2017年7月至 2017年9月连续3个月由本单位(含分公司)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材料可以是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从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打印件,且满足招标要求的缴费时限无欠费、断缴情形】;
注:人社部门网站上查询的有效的带二维码或验证码的养老保险证明可为打印件但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注:①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上述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成员为事业性质的相关证明复印件。②南京投标企业可以提供印有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
(6)投标人出具阜宁县公安局视频综合管理应用平台ivms-8200(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和信号控制系统(上海智图)上述两家平台商(或其平台商分公司)的无缝接入技术承诺函复印件,如投标人自建系统平台的,投标人必须承诺自建系统平台满足采购需求、且能整合现有的高清电子警察、信号灯等软硬件和免费建立系统平台的承诺函原件 ;
(7) 投标人拟投设备(700万高清一体化嵌入式摄像机、前端控制主机)的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8) 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须在有效期内)及复印件。
(9)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证件间主要信息应当一致(如果不一致,应当在投标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公章。
2 、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评审标准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投标人不能说明理由又拒不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项评审因素不符合评审标准,作无效标处理。招标人需要投标人提供原件以备核验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示。
2.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授权委托书
是否有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2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的按无效标处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条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条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条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数量及计算正确性
2.3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4 投标报价经评审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来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无效标的不能进入本阶段评审。
3.1 商务性评审
3.1.1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商务性评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H。
(3)投标文件未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数量、计量单位、《其他项目清单计价与汇总表》中暂估金额和暂估价格的材料单价;未改变招标文件中的不可竞争费和规费等不能改变的内容(①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②规费,③税费等不可竞争费用)。
(4)评标基准价C值计算:
以下两种方法由投标人代表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
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若为多标段招标,K值保持不变)。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
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K2 的取值为88%。Q1、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若为多标段招标,K1、Q1值保持不变)。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性错误可作调整。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三、其它
1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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