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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特警演练大屏租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7-12-26 来源:陕西招标信息网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受陕西省公安厅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全省特警演练大屏租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货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全省特警演练大屏租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WXZB-201712001

三、采购人名称:陕西省公安厅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19号

联系方式:029-8616582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地 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景国际B1座2711室

联系方式:029-62357879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全省特警演练租用大屏

项目用途:自 用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25万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等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原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须提供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收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采购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12月27日起至2018年01月03日止。

(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发售,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海?国际B1座2711室

3、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8日14:00时

2、磋商时间:2018年01月08日14:00时

3、磋商地点: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二路与文景路十字东南角星程酒店四楼

十、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玉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62357879

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3、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8111 7010 1290 0151 938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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