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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公安局痕量爆炸物探测仪、全天候高清全彩远距离摄录一体机

2017-12-29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痕量爆炸物探测仪、全天候高清全彩远距离摄录一体机公开招标采购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采购单位 太原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 山西省 公告时间 2017年12月28日 18:18
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12月05日 更正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翟美虹
项目联系电话 0351-3098088
采购单位 太原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太原市建设南路4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根 联系电话:13546392756
代理机构名称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口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翟美虹、樊宁 联系电话:0351-2377118


项目名称:痕量爆炸物探测仪、全天候高清全彩远距离摄录一体机公开招标采购
项目编号:2017-12-16-G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美虹
项目联系电话:0351-309808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12月05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12月2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太原市公安局痕量爆炸物探测仪、全天候高清全彩远距离摄录一体机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原公告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政府采购网》《太原政府采购网》

三、更正事项、内容:
关于太原市公安局关于对痕量爆炸物探测仪、全天候高清全彩远距离摄录一体机公开招标采购的清澄公告

各供应商:
2017年12月5日,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出了“痕量爆炸物探测仪、全天候高清全彩远距离摄录一体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2017-12-16-G),现针对本项目有如下澄清:
一、关于招标要求相关内容的澄清
1、"招标要求"中:"投标时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测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加"★"的实质性参数"变更为"投标时痕量爆炸物探测仪须提供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全天候高清全彩远距离摄录一体机须提供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检测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加"★"的实质性参数"。
2、"质保、售后服务及培训要求"中:"中标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所供设备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变更为"中标后,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痕量爆炸物探测仪公安部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全天候高清全彩远距离摄录一体机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原件"。
3、实质性要求统计中,所有内容按照上述修改同步进行变更。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2日至2018年1月8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00-17:00:00,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为民服务中心西南角C区)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
(4)联系电话:0351-2377118
三、有关时间的澄清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09:00—10:00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1月25日上午10:00
(3)投标及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四楼开标二室(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四、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493号邮编:030006
联系人:李根联系电话:13546392756
五、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口
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邮编:030021
联系人:翟美虹、樊宁联系电话:0351-2377118
常翠云联系电话:0351-2377109
感谢本项目所有供应商对太原市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28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太原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太原市建设南路49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根联系电话:1354639275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万柏林区长兴南街与南屯路交叉口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四楼(西南角C区)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翟美虹、樊宁联系电话:0351-237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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