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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人民法院澄潭法庭智能化设备采购

2018-01-01 来源:浙江省新昌县招标投标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委托,就澄潭法庭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询价项目编号: 2017-113(HW)

  二.采购组织类型 :政府集中采购-委托本级集采

  三.项目概况:

  新昌县人民法院澄潭法庭智能化设备采购项目,预算价25.7万元。具体要求见附表。

  四.询价供应商资格要求:(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供应商必须为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办理资格证书的要求程序详见《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供应商申请登记表可在本中心网站政府采购有关资料下载处下载。(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发售时间:2017-12-29至2018-01-09(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询价文件地址:浙江政府采购网站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3.获取询价文件方式:本项目无需报名,于本公告附件下载处下载询价文件参加竞投。

  4.询价文件售价(元):0(售后不退)

  六.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18-01-11 14:30

  七.询价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

  八.报价时间: 2018-01-11 14:30

  九.报价地址: 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二)(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

  十.询价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询价保证金(元):5000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询价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4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询价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本项目无需报名,于本公告附件下载处下载询价文件参加竞投。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绍兴新昌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575-86229191

  传真:0575-86229227

  地址: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

  2、采购人名称:新昌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0575-860858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新昌县财政局

  联系人:梁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5-86621309

  地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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