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看守所智能化安防系统改造安装项目更正公告(二次)
根据政府采购法87号令及湖北省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现将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1) 原更正公告中评分标准“产品业绩(4分)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合同书一个得1分;增加一份合同书加1分,该项最多得3分。”更正为“投标人业绩(4分)投标人提供类似业绩合同书一个得1分;增加一份合同书加1分,该项最多得4分。”
(2)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现延期至2018年1月25日上午9时00分。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宜城市公安局
荆州市楚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中心
2018 年1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