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师范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师范大学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采购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师范大学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0873-1801HW5L0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子良、杨硕、陈彦
项目联系电话:010-59893122/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新街口外大街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老师,cjcjjs@bnu.edu.cn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子良、杨硕、陈彦;010-59893122/2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2012年和2013年财政部相继下发了《关于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的方案》(财综【2012】104号)和《关于中央部门和单位开展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13】46号),根据文件要求,从2013年开始,财政部开始在中央部门和单位实施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改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大部分中央单位都实施了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实现了票据流程管理的电子化。
2017年6月,财政部财综【2017】 32号《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提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解决当前财政票据监管存在的机制性问题,亟需推进财政票据管理改革,实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为我国财政电子票据发展定下基调指明了发展方向。
2017年6月,财政部财综【2017】 32号《关于稳步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试点方案》的通知提出,选择国家开放大学、华侨大学等中央单位,试点开展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工作。在试点单位和行业的选择上,要重点选择网上报名考试、教育收费等业务。目前国家开放大学、华侨大学均已上线运行,截止10月底,约有200多家中央单位已正式使用电子票据进行业务办理。
2017年7月,财政部财办综【2017】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要求截止2017年12月31日前,所有中央单位完成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的安装和手工票据核销工作。2018年1月1日起废止所有的手工票据。
拟采购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实现票据流程管理电子化。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姓名 |
艾志刚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
姓名 |
周兰文 |
职称 |
高工 |
工作单位 |
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 |
姓名 |
段玉生 |
职称 |
副教授 |
工作单位 |
清华大学 |
论证意见: 为落实财政部财办综【2017】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单位财政票据核销管理的通知》,拟采购“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要求系统可以让使用票单位业务系统与财政部票据系统无缝对接生长,解决财政票据系统与单位业务系统割裂问题;当出现政策调整或财政部票据系统升级,可以第一时间完成对系统的调整和升级,实现平滑过渡,让业务不受影响顺利进行。 财政部票据系统从2007年以来,一直是由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和服务,该公司了解财政票据业务、财政改革前沿制度和规范,同时服务于所有中央用票单位,已帮助高校开发实现了一套专门适用于高校的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在多个高校正式应用,获得了较多高校的良好反映。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是财政部电子票据系统唯一的开发商和实施商,是唯一一家参与了电子票据改革从规范制订到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专业公司,是目前唯一一家能提供从硬件到软件再到方案落地全流程的完整的电子票据解决方案的专业公司,与多家相关软硬件公司都有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可直接应用成熟解决方案进行落地。 鉴于该系统目前的唯一性和财政部文件时间要求的迫切性,为迅速完成学校“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的建设任务,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福建省高新区海西创业园高新大道五号博思大厦
五、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公示期为:2018年1月9日至2018年1月16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8年1月16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中教仪国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文慧园北路1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硕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59893129
采购人名称:北京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19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10-58808289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6.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