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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公安局视频监控网图像检索分析平台项目

2018-01-1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招标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公安局视频监控网图像检索分析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TJBHGP-BH-2018-002)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委托,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公安局视频监控网图像检索分析平台项目 实施 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公安局视频监控网图像检索分析平台项目

  2.项目编号:TJBHGP-BH-2018-002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以租赁方式建设滨海新区视频监控网图像检索分析平台硬件部分、软件部分及滨海新区公安局地下一层机房,租赁期5年(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 4,990.5692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

  4990.569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 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证明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相关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原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2、本地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外地供应商须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须提供相关证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6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7年连续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1-15 到 2018-01-22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交纳招标文件费后,现场获取文件。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交费购买文件进行项目登记的供应商不具备投标资格,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2-06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2-06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5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明翔

  2.联系方式:022-59002816转6687

  九、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永丰街23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瑞:66977033

  十、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110号天润科技园A21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5900281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机关、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勘察现场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25日上午10:00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公安局前厅(开发区永丰街23号)集合,由采购人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须知:1. 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3. 采购人公平、公正、客观的介绍现场项目情况。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采购文件下载

  招标文件.zip

  天津滨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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