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将滁州市工商局智慧315大厅和调解室改造及大屏显示器采购项目交易文件中的部分内容澄清(修改)如下:
1、交易文件中最高限价修改如下:招标人设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08320元,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见下表,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单位:元) |
1 |
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相关技术参数要求 |
项 |
1 |
250000 |
|
2 |
隔断玻璃及玻璃门 |
1、尺寸:长6.5米*宽4米 2、材质:钛铝,12-15毫米钢化玻璃。 3、中间玻璃门有不锈钢扶手,有框架、能开关、密封等。 |
㎡ |
30 |
400 |
3 |
标牌 |
1、规格: 高:1.2-1.5米,宽:60-80厘米;2、材质:亚克力。 |
个 |
10 |
1000 |
4 |
铲墙及做乳胶漆 |
1、铲墙;2、刷宁扬901胶;3、批腻子2遍以上;4、使用立邦环保乳胶漆,至少一遍底漆,两遍面漆。 |
㎡ |
472 |
60 |
5 |
网线改造 |
包含辅材等 |
米 |
1000 |
5 |
6 |
纱窗 |
尺寸:1.75m*1.75m,使用海螺型材、不锈钢丝 |
个 |
6 |
500 |
2、各投标人以本次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工程最新投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
除上述澄清(修改)内容外,交易文件中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招标单位:滁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代理单位:滁州东方造价工程师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