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山西省数字水利中心的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7年全省供用水单位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水质监测站点建设及监控平台升级维护费)
二、项目编号:ZNGZ2017-033_3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捌佰肆拾陆万元整(¥8,460,000.00)
四、项目概况:
本次2017年全省供用水单位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水质监测站点建设及监控平台升级维护费)项目主要包括:为加强对地表水水质的监控,实时科学地掌握该地的水质信息,在2条河道上建设9个在线自动监测站。
五、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共两包:投标人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第一包:沁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及监控平台升级维护
项目预算:5610000元
招标内容包括:大型自动监测站(议亭村、水泉子、晋城排污口)、小型自动监测站(河西村、端氏村、北留村)等6处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及监控平台升级维护。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项目实施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
第二包:滹沱河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
项目预算:2850000元
招标内容包括:大型自动监测站(南庄站、忻州排污口)、小型自动监测站(会里)等3处自动监测站点建设。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项目实施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180个日历天内。
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如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3、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经办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17年度任意一次有效的社会劳动保障资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证明材料;
4、近半年内缴纳任意一项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复印件);
5、近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档案告知函;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证书及证件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每包伍佰元整¥:500.00/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会议室一)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2月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会议室一)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数字水利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45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51-4666961
代理机构:山西种能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南内环街100号恒地大厦905室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4127878
十二、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5日.
注: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