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委托,就其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及县(市)公司安防设备采购与安装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生产制造厂商或其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HHX2017-SB07120-CZ0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需求一览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地区 | 最高预算价 | 备注 |
1 | 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及县(市)公司安防设备采购与安装维保项目 | 1批 | 金华 | 2.4万元 | 详细采购需求见第二章。 |
东阳 | 5.1万元 | ||||
兰溪 | 1万元 | ||||
永康 | 4万元 | ||||
浦江 | 1.5万元 | ||||
磐安 | 0.95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安防项目须具有安装资质;
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但超过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时间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答复。
2.发售地点: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
3.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本,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
2、营业执照副本 (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元。
投标人应于2018年2月8日15:00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形式交至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188990787000126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东苑支行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2月9日9:00-9:30时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2月9日9:30时在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单元1401室)开标。
十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b.chinabidding.com.cn)
十二、业务咨询:
招标单位:浙江省烟草公司金华市公司
联系人:胡益琦 电话:0579-82319781
招标代理机构: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义乌街231号之江大厦2-1401室
联系人:郑晓春 电话:0579-83223038(兼传真)83223007
电子邮件qq:277237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