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安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安吉县气象局就安吉县气象局天气雷达升级改造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JCJZ2018-003
二、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 |
1 |
安吉县气象局天气雷达升级改造 |
天气雷达、防雷电源箱、雷达操控软件、远程控制设备等一批气象设备。 |
40.00万元 |
备注 |
谈判报价不得超预算,其他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转包或分包。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8年1月19日起至2018年1月26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 3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4、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并满足本公告中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报名表;
4.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3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4.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五、谈判答疑时间: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六、谈判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地点:2018年1月31日下午14:30时前递交至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1月31日下午14:30时止;
3、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1月31日下午14:30时,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开标室(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七、谈判保证金:
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最迟在谈判前缴纳(以到达采购代理机构帐户为准)。可用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保证金缴入:
账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开户帐号:1205290009000204676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监管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吉县气象局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15868218820
2、采购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钱锐 联系电话:0572-5028961 传真:0572-5028961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5318211 传真:0572-5318212
九、采购代理费用:
采购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
十、其他:
因供应商提供资料错误等原因导致谈判补充文件不能被及时送达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