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就机房微模块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ZCS2018-002
二、磋商项目概况:
机房微模块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湖财采确[2017]4455,采购预算人民币115万元)
三、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2、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1500元已提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18年1月22日至2018年2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6:30
2、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三楼E区政府采购窗口(金盖山路66号)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免工本费
五、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2月7日9:00
六、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详见2楼休息区公告栏。
七、磋商时间:2018年2月7日9:00
八、磋商地点: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详见2楼休息区公告栏。
九、磋商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1500元整
交付方式: 电汇/网上银行
收款单位(户名):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湖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33001649135050001649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及认购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采购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网银电子回单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5、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磋商答疑时间: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8年1月30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一次性提出,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磋商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费先生 电话:0572-2220020 传真:0572-2220061
窗口联系人:范女士 电话(传真):0572-2220022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
(二)采购人:湖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常先生 电话:0572-2252780
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二环西路788号
特此公告
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