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规划展览馆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规划展览馆投影机灯泡及滤网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西安市规划展览馆投影机灯泡及滤网
二、项目编号:XCZX2017-0576-2号【市财采计〔2017〕14540号】
三、采购人:西安市规划展览馆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89号
联系人:金晶晶
联系方式:029-86783126
四、集中采购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九楼
总机:029-86527013/86527014/86527026/86527027
项目联系人:李锦玉、梁玺
分机:614、622
五、询价内容和要求:西安市规划展览馆投影机灯泡及滤网
(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三章〈询价内容及技术要求〉)
六、项目性质:
七、采购预算:元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二)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询价担保函。
(三)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四)税收缴纳证明: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六)法定代表人参加询价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询价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询价通知书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
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书面声明和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应按询价通知书第五章第三部分给定的格式填写。
(2)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响应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事业单位参与询价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九、免费下载询价通知书:
1、供应商登录【西安市人民政府网(www.xa.gov.cn)】进入〖重点工作·〉政府采购〗栏目,或登录【西安政府采购网(www.xazfcg.gov.cn)】进入〖市级采购公告·〉询价公告〗栏目,查询并打开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采购公告页面底部免费下载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包括WORD格式询价通知书、《保证金返还登记表》等)。
2、询价通知书公告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询价保证金交纳金额:元。交纳后请及时换取交纳凭据,详见询价通知书第二章“询价保证金”有关内容。
2、已换取询价保证金交纳凭据的视为报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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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交响应文件份数:。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1月30日10:30
3、询价时间:2018年1月30日10:30
4、询价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地铁二号线市图书馆站B口凯鑫国际大厦)七层开标二室。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0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