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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2018-01-29 来源:河南招标信息网

固始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固始县人民法院委托,就固始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CDZ-2018-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固始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采购项目

三、采购人:固始县人民法院

四、招标项目概况及预算:

固始县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管理审务通终端(华为mate10 156台),共计639600.00元(财政资金,已落实)

五、项目要求: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六、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

七、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八、申请理由:

1、一致性:固始县人民法院大部分干警电话手机均使用移动网络,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信阳市固始分公司提供技术服务支持,能够使“审务通”系统与我院现有的办公系统进行无缝对接,保持系统一致性,达到保密安全的要求,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2、保密性:“审务通”系统承载固始县人民法院的公文运转、案件流转等功能,按照保密局对机关安全保密通信的规定,在满足固始县人民法院干警审判执行保密通信需求的同时,必须保证案件流传保密,数据及传输保密,因此本项目具有涉密性质,需具有保密资质的运营商承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信阳市固始分公司是具有互联网保密资质的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信阳市固始分公司是固始县唯一销售商。

3、业务性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信阳市固始分公司提供的APP拥有专利权,能够满足我院要求的掌上办公环境和系统推进业务。

九、论证意见: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信阳市固始分公司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经论证同意按照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此项目论证专家人员:浮创成、邹萍、张杰

十、拟定唯一供应商

根据论证意见,拟定单一供应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信阳市固始分公司

十一、公示日期:2018年1月26日起至2018年2月1日止。

十二、其它事项: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需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提交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或固始县人民法院,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本次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四、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人:固始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03977413

地址:固始县蓼北路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女士

联系电话:18537767301

地址:郑州市二七区航海路连云路正商航海广场B座2102

附件1

附件2

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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