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令)的规定,拟对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及专业技术移动终端购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及专业技术移动终端购置项目3、采购内容:桌面及移动办公办案系统建设、办公办案终端采购、MPLS-VPN传输链路租用等。
二、 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为确保业务开展稳定性,传输链路需与现使用传输链路形成主备,考虑到终端4G无线信号的安全性、延续性、保密性、稳定性、覆盖率等问题,经综合评估传输链路、终端无线信号等,且全国只有中国移动具有经营TD-LTE 第四代数字蜂窝移动通信业务的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因此选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为本次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
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示。
论证人:1、刘 强 西藏四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高 工
2、旺 久 区司法厅 正 处
3、郭兆英 自治区人民医院 主 任
4、王明雄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5、王小军 市设计院 高工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供应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西藏有限公司
拟供应商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84号
四、公示期限: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有异议,请于公告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财政监管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电话:0891-6249666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娘热路21号
财政监管部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1-6284709
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23号
采购代理机构:西藏友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91-6166610
联系地址:拉萨市林聚路30号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