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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公安消防支队社区消防宣传、消防微电影及公益广告拍摄磋商公告

2018-02-05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就社区消防宣传、消防微电影及公益广告拍摄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LFZYJC-1803

二、项目名称:社区消防宣传、消防微电影及公益广告拍摄

三、服务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二包: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项目预算:273400元(第一包:151100元;第二包:122300元);

4、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日;

5、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6、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

四、发布媒介:《山西政府采购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经办人身份证;

5、检查院机关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6、投标截止日期前报价人最后一次缴纳税收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厂家和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磋商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5日至2018年2月9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

2、发售地点: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018年2月27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

临汾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会议室开标二室评标二室(锣鼓大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代表出席。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汾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13753515855

采购代理机构:临汾众易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解放路柏松大厦703室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357-208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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