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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襄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安全监视中心改造谈判公告

2018-02-05 来源:山西省政府采购

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定襄县人民法院委托就监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密封谈判。

一、项目名称:定襄县人民法院监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二、预算金额:50万元

三、项目编号:DXCG2018-024

四、谈判内容:

1.本次谈判共1包,供应商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投报,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包号

物品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预算金额(万元)

1

监视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1

50

 

 

2.范围包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程地点:定襄县人民法院。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必须为投标人缴纳社保人员名单内人员;

6.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8.须提供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期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9.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10.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1.与采购方签定的现场勘察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2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2月6日至2018年2月12日(北京时间9:00-12:00,14:30-17:00)

2.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出不退)

4.联系人:刘先生范女士联系电话:0350-6038612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8年3月20日上午9:30时

地点:定襄县政务管理中心三楼(定襄县政府大院)

采购人:定襄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高阳

联系电话:18903500214

代理机构:定襄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刘先生范女士

联系电话:0350-6038612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定襄县支行

账号:0512041609026457137

行号:10217120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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