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看守所、拘留所弱电及安全防护工程招标人为保德县公安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保德县看守所、拘留所弱电及安全防护工程
二、项目编号:HYZBZC-2018-001
三、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采购共一包,范围包括:项目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一)拘留所设备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拘留所机房管理系统 |
2 |
视频监控系统 |
3 |
拘留所钢网墙、刀刺网系统 |
4 |
可视对讲系统 |
5 |
应急报警系统 |
6 |
电视广播系统 |
7 |
家属会见管理系统 |
8 |
巡更系统 |
(二)看守所设备
序号 |
项目名称 |
1 |
机房 |
2 |
主控室 |
3 |
分控室 |
4 |
视频监控系统 |
5 |
网络交换系统 |
6 |
钢网墙、刀刺网系统 |
7 |
周界高压电网系统 |
8 |
信号屏蔽系统 |
9 |
弱电防雷接地系统 |
10 |
综合布线系统 |
11 |
监室触摸查询一体机系统 |
12 |
可视对讲系统 |
13 |
监区广播系统 |
14 |
家属会见管理系统 |
15 |
应急报警系统 |
16 |
巡更系统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服务地点:保德县新建看守所、拘留所
3、预算金额:大写人民币:陆佰玖拾肆万伍仟壹佰零伍元壹角肆分(小写:6945105.14元)
4、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款
5、服务期:签订合同后300日历天内。
四、参与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本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人民检察院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工作时间,在山西煌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资质证书;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人民检察院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6)投标截止日期前十二个月内最后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7)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纳税人纳税凭证;
(8)投标人上一年度的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行提供的资信证明。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查验后归还)和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份。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一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3月9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德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轶
联系电话:13835034213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煌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忻州市忻府区利民西街
联系人:赵补玄
联系电话:0350-31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