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宣传部的委托就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宣传部“两节”亮化装饰灯展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GXDGP2018—3001G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宣传部“两节”亮化装饰灯展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共4包,报价人可以对其中一包或多包投标报价。
包号 |
采购内容 |
第一包 |
白马寺广场灯组造型一组 |
第二包 |
区政府门前灯组造型及小广场灯组造型两组 |
第三包 |
人民广场灯组造型及人民广场北面灯组造型两组 |
第四包 |
文体宫灯组造型及人民广场南面灯组造型两组 |
2、采购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布展时间:2018年2月15日前完成
4、展出时间:2018年2月15日至2018年3月9日
四、预算金额:61.937429万元。(其中第一包预算金额:13.637296万元;第二包预算金额:15.419702万元;第三包预算金额:17.839719万元;第四包预算金额:15.040712万元。)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
2、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报价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原件预审后返还,复印件留存,否则可能被拒绝。)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谈判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8日起至2018年2月1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晋城市城区瑞丰路1号凤城宾馆3030室
3、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0356-2023178
4、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5、交费方式:现金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9时30分至10时
2、开标时间:2018年2月12日10时
3、地点:晋城市城区瑞丰路1号凤城宾馆四楼北石店厅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晋城市城区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李真真
联系电话:0356-2039463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公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城区瑞丰路1号凤城宾馆3030室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6-2023178
开户名称:山西公信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晋城银行新市西街支行
帐号:111101201090507681
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