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溪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委托,现就放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以上货物的厂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scg-lx2018-001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简要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 (即最高限价) |
1 |
放映设备采购项目 |
1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
20.0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7层712室(越商村镇银行楼上) 。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8年3月19日16:3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新版三证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报名表。
以上数据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网。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19日17:00前汇入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
账号名称: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30016767530596766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福泰支行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兰溪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兰溪市云山街道聚仁路30号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3月20日9:30时在兰溪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兰溪市云山街道聚仁路30号会议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兰溪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地址:兰溪市云山街道聚仁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向平;联系电话:1396790800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7层712室(越商村镇银行楼上)。
联系人:吴晨曦
联系电话:0579-82370081传真:0579-8260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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