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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兰溪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放映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2018-02-27 来源:浙江兰溪市人民政府招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兰溪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委托,现就放映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以上货物的厂商或经销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dscg-lx2018-001

二、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及单位

简要技术参数

预算金额

(即最高限价)

1

放映设备采购项目

1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

20.00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224日至20183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7层712室(越商村镇银行楼上) 。

3、售价: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2018年3月19日16:30时前允许潜在投标人前来认购招标文件。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除原件外,以下需提供内容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新版三证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质)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报名表。

以上数据均应递交原件和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分中心网。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19日17:00前汇入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公司账户汇出。

账号名称: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30016767530596766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福泰支行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3月20日9:3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兰溪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兰溪市云山街道聚仁路30号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3月20日9:30时在兰溪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兰溪市云山街道聚仁路30号会议室)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参加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兰溪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

地址:兰溪市云山街道聚仁路30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郭向平;联系电话:1396790800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宾虹路999号置信大厦9楼、兰溪市兰江街道振兴路500号企业服务中心辅楼7层712室(越商村镇银行楼上)。

联系人:吴晨曦

联系电话:0579-82370081传真:0579-82609959

附件信息:

· 购买招标文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报名表(1).doc

· 33.5K

· 招标需求.docx

· 20.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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