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宜春市公安局委托,就其要求采购的宜春合成作战平台一期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之规定,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谈判活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欢迎受邀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编号:海康-YC2018-004-1
项目名称:宜春合成作战平台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110万元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
内容及简要要求 |
数量 |
宜春合成作战平台一期 |
合成作战平台:自动整合资源信息、案件合成作战小组、案件合成作战指令、紧急流程处置、研判协作请求内容流程管理、合成作战考核管理等。 |
1项 |
数据库硬件:PU: 4颗 E7-4809 v4;内存:128G内存。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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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A、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开标现场供应商须提供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
2、近两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标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3、近六个月其中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近六个月其中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5、供应商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截图、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证明材料原件;
6、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需与投标当天的受委托人一致)。
以上B项资质审核所需资料开标现场进行审查。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未按要求提供或者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评分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五、采购项目事项说明
1、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
联系人:杨龙 联系电话:0795-3292164
地址:宜春市宜阳大道18号。
2、代理机构: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花燕联系电话:17707951835传真:0795-3994618
地址:宜春市枣树园A6栋三单元601室。
3、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受邀供应商自2018年3月2日起至3月8日,每日9:30—17:00(节假日除外),到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保证金:受邀供应商如愿意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请于2018年3月12日17:00前(以实际到账为准)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圆整到达文件指定账户,逾期交纳将不接受投标(不接受现金)。
5、保证金及报名交纳账号:
开户名: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508202709000012345
开户行:宜春市工行宜阳支行
(必须从响应人账户转出,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
六、磋商文件首次提交截止及磋商时间:2018年3月13日15:00时整
磋商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本次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政府采购网: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宜春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凡涉及本次采购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我公司在媒体上发布的最后一次信息为准,请供应商密切关注。
八、已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的2日前,未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宜春海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