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城区信号机和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城区信号机和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8-032#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名称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一个包 |
利津县城区信号机和交通信号灯安装工程 |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信号灯、信号机的生产厂家,并承诺履行本次招标各项规定; (3) 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证明、法人证或授权人委托书,信号机、信号灯需具有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合格的有效检测报告; (4)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或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 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10万元 |
四、报名方式及要求:
1.时间:2018年3月02日09时30分至2018年3月0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大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利津县金凤凰大厦11楼1113室);
3.方式:投标人报名时需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产品检测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招标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说明: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开标现场出具的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200 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利津县城利一路106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方式:0546-562570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大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利津县金凤凰大厦11楼1113室
联系人:程女士
联系方式:0546-5688678
3.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5686327
山东大山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3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