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陇县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原定于2018年3月13日15时30分在宝鸡市高新五路城际酒店4号会议室举行竞争性谈判会议,现将有关事项变更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数字城管系统平台建设工程监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HZB2018-BJ-004
三、采购单位名称:陇县城建监察大队
地址:陇县东大街56号
联系人:王茹凤联系方式:0917-460150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水晶公馆1号楼902室
联系人:丁工联系方式:0917-8888863
五、采购内容:陇县数字城管系统平台监理服务(详细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7.0万元
六、变更信息:
原公告中第六项供应商资格要求变更为: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资格条件,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提供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查询记录网页打印页,查询时间符合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要求。
注:(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截止时点:供应商在谈判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对信用信息查询情况予以记录,提供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查询记录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陇县城建监察大队陕西信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