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潼关县民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潼关县民情直通车大数据系统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潼关县民情直通车大数据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B2018-008Z
三、采 购 人:潼关县民政局
地 址:渭南市潼关县兴隆街与尚德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15091138744 武毅
四、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
联 系 方 式:029-82680887/029-82680977 冀红妤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1、采购内容:民情大数据系统建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项目用途:完善民情信息自用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采购预算:38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截止前近一年内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3月1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部。
3、文件售价:500元整,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4、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3月22日下午2:00(逾期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磋商时间:2018年3月22日下午2:00。
3、磋商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9号四楼国信招标会议室。
注: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冀红妤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2680887/029-8268097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浙商银行西安高新开发区支行
账 号:791 0000 110120 1000 56187
陕西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