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基地监控设备、LED屏幕采购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WT-RZLSH-201713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标段 预算 |
1 |
社区矫正基地监控设备、LED屏幕 |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营业范围须满足具有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实施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司所在地检察机关或日照市岚山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报价,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
19.16 万元 |
四、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在2018年03月14日至2018年03月20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委党校九楼(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
3.方式:自行领取,投标人授权代表在购买谈判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谈判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投标人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原件;
3.3供应商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售价:1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五、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3月23日14:30至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03月23日15:00(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岚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517号)。
七、联系方式
1. 采 购 人:日照市岚山区司法局
联系地址:日照市岚山区轿顶山路
联 系 人:马德敏
联系电话:0633-2687818
2.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耕阳、滕达
联系电话:0633-2295568
邮箱:sdqxrz@163.com
附件下载:司法局竞争性谈判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