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D0818-041H
本招标项目”封神演义--炫战”投影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人为 陕西旅游集团朗德演艺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封神演义--炫战”投影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激光工程投影机 |
18 |
台 |
2 |
原厂镜头 |
18 |
只 |
3 |
固定安装支架 |
18 |
套 |
4 |
光纤传输器 |
18 |
对 |
5 |
高清视频 |
1300 |
米 |
6 |
系统集成 |
1 |
套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人授权书或公司负责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公司负责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含B证);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需提供投影设备的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进口设备)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直接投标,只须提供其制造商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7)、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8)、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交纳凭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3月21日至2018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启迪清扬时代2号楼D座10层业务部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3.1(1)(2)(3)(4)(5)(6)(7)资格证明文件、2016年至今电子与智能化类似500万以上业绩1份原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各一套。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8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4月10日上午9:30,地点为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二路65号启迪清扬时代2号楼D座10层会议室(1)。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上发布。
招标人: 陕西旅游集团朗德演艺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号唐延国际中心5楼
联 系 人:王立峰
电 话:029-88212660
电子邮件:2592038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二号楼D座10层
联 系 人: 王小琼
电 话:029-88489978
电子邮件:162095058@qq.com
开户银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