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鸿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眉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眉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联想台式电脑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眉县人民法院2017年度联想台式电脑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HYBJ04-2018001(CG)
三、采购项目预算:25万元
四、采购人名称:眉县人民法院
地 址:宝鸡市眉县
联系方式:郭主任 17729370565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鸿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经二路6号中房华源大厦西单元1202室
联系方式:高先生 0917-3250098 15332288796
六、采购项目内容和要求:
眉县人民法院按《眉县财政局关于采购计划的批复》眉财发【2017】315号文件,进行设备采购联想台式电脑办公设备;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县政府办《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眉政办发【2016】22号)文件及国家规定的节能环保产品要求进行采购。
1、采购内容:联想台式电脑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用途:单位自用
3、资金来源:财政专项资金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凡国家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本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并落实。
八、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且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招标产品。
5、投标产品为联想品牌,供应商应为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代理商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联想)的厂家授权书。
九、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止(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获取地点:宝鸡市经二路6号中房华源大厦西单元1202室。
3、获取方式:购买标书须持企业法人代理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资质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十、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4月8日下午14时30分前
2、磋商开启时间:2018年4月8日下午14时30分
3、磋商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5楼520会议室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15332288796
2、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陕西鸿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