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胡杨河市道路亮化项目(一期)已经由兵团第七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18】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天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胡杨河市道路亮化项目(一期) 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2990.13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七师胡杨河市 2.工程规模:项目位于第七师胡杨河市,府前路、体育北路、乌苏南路、迎宾大道、南环路、共青路、幸福路、奎屯路、新华路、九条路配套亮化工程,含灯具共计1333套。 3.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BTQSJYGCGK2018053-02
|
胡杨河市道路亮化项目(一期) 施工标段
|
项目位于第七师胡杨河市,府前路、体育北路、乌苏南路、迎宾大道、南环路、共青路、幸福路、奎屯路、新华路、九条路配套亮化工程,含灯具共计1333套的施工。
|
0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进行网上报名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网上完成后携带网上报名及缴费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办理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均为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招标代理办公室登记,登记截止时间即为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18/3/31 20:00:00 2.投标报名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18年03月26日至2018年04月03日,每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 2.领取方式:网上购买并下载 六、其他说明 (1)报名时所提供的建造师与参与投标时的建造师必须为同一人,如果建造师更换投标无效;(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单位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新疆天北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胡杨新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联 系 人:
|
胡文海
|
联 系 人:
|
唐涛
|
||||||
电 话:
|
0992-6681615
|
电 话:
|
0992-668163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