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移动办公、办案平台。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因实际工作需要,拟采购移动办公、办案平台一套。
三、拟采购项目预算金额:99.8万元。
四、拟提供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名称、地址:
1、拟采购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2、拟采购供应商地址:焦作市迎宾大道1589号。
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1、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签订有业务合作框架协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利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建设了内部集团网,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也加入了内部集团网。
2、2016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焦作市移动公司开始共同筹建“智慧办公系统”,该项目是“智慧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焦作市市政府与焦作市移动公司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双方签署的“智慧城市”协议中主要涵盖单位内部信息化智能办公系统。同时此次中级人民法院所使用的智能办公系统,需要有线、无线双网络支持,经过前期针对本地网络运营商的全面考察,只有焦作市移动公司有线网络最为先进,为PTN传输网络,且无线4G网络为国有自主应用TD-LTE 4G保证网络传输速度快、安全性高。鉴于以上平台已正常使用一年,功能技术服务全部按照要求达成,特决定继续选用移动进行整体项目使用及服务。
为确保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资金的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六、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联系人:方先生
3、联系电话:0391-3386097
七、焦作市公管办业务管理科联系人、联系电话
1、联系人:冯先生
2、联系电话:0391-3568952
3、电子邮箱:ggbywk1@163.com
八、公示期限:2018年3月27日—2018年4月2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经法定代表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形式将意见分别递交至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予受理。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