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210101201801038892 工程名称 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车辆段及停车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 标段编号 G21010120180103889211439093 标段名称 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车辆段及停车场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 建设单位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3月28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3月30日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大连爱瑞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高国营 一级建造师 00294305 9386196.1500 元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单位名称 | 大连爱瑞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沈阳瑞德消防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9386196.1500 | 10162013.1200 | 9899755.2600 |
工程工期 | 1004天 | 1004天 | 1004天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企业资质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评审得分 | 88.39 | 80.72 | 80.63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 废标说明 |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大连爱瑞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沈阳瑞德消防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9386196.1500 10162013.1200 9899755.2600 工程工期 1004天 1004天 1004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评审得分 88.39 80.72 80.63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