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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猗县七级镇吴村文化舞台工程 招标公告

2018-04-04 来源:山西政府采购网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已报临猗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猗县七级镇吴村民委员会的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临猗县七级镇吴村文化舞台工程

2.2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5112103

2.3招标内容:吴村文化舞台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2.4项目预算:290700.00元

2.5工期:90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实施地点:七级镇吴村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4月4日08时00分起至2018年4月11日18时00分止(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标书费,逾期将无法支付);

4.2采购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实行网上购买采购文件。各投标人须在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cggzy.com)注册登记后,下载获取。(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主体库注册指南》)

4.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未启用CA签章之前,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保证金的缴纳

6.1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电汇形式递交

6.2截止时间:2018年4月24日18时00分止(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6.3本次招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捌佰元整。缴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Z14080001591805112103)。

6.4缴纳账户信息:

本次采购采用虚拟子账号方式缴纳保证金,请各供应商在交易系统中“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按对应包获取虚拟子账号,并进行缴纳。具体操作参见网站下载中心:《投标单位(供应商)保证金操作手册》

开户名: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城建支行

行号:10218100353

6.5退还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退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运城市政府采购网、运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猗县七级镇吴村民委员会

地址:临猗县七级镇吴村

邮编:044102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35905136

电子邮件:FenFen891217@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河东东街御泽苑8号楼2单元

邮编:044000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7735908623

电子邮件:27750600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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