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企业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监控监管设施购置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企业无组织颗粒物(扬尘)自动监控监管设施购置项目
二、项目编号:HSGP2018-10402H
三、招标内容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企业无组织颗粒物(扬尘)在线监控平台模块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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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场界扬尘颗粒物(扬尘)在线自动监测仪 |
台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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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风速风向仪 |
台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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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视频监控 |
台 |
45 |
注: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规定为准。
2、招标范围:共1包,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项目预算:960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对“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1)通过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投标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开标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开标时间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4)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及社保缴纳明细(需包含授权委托人);(5)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缴纳税务的纳税证明;(6)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提供同类项目业绩(合同及项目结算凭证);(8)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ISO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0)投标人提供拟投场界粉尘颗粒物(扬尘)在线自动监测仪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和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11)投标人提供拟投场界粉尘颗粒物(扬尘)在线自动监测仪的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CEP)。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质证件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日期须在报名时间内)。
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晋城市国贸大厦A座21楼2102-B室
3、联系电话:0356-3856666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5、交费方式:现金、银行转帐等。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
1、投标时间:2018年5月2日14时30分至15时
2、地点: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标时间:2018年5月2日15时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晋城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贺月琴
地址:晋城市城区凤台东街长安路231号
联系电话:0356-2058852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国贸大厦A座21楼2102-B室
邮政编码:048000
项目联系人:程晨
电话:0356-3856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