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
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西安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勘察设计)招标人为西安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编号:SCZA2018-ZB-575/1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西安市全市范围内;
2.2项目总投资:约7.8亿元;
2.3 招标范围:西安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项目勘察设计,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仅提供身份证原件);
3.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3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3.1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设计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3.2具备国家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3.3.3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资格,且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在本项目内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18年 4月 13日至2018年 4月 19日,每日上午 8:00至 12:00,下午 14:00至 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层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持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中原件及加盖公章的1套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5月 3日09时30分,地点为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四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科技二路龙记观澜山3号楼11层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109192528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招标一部
联系人:刘宁宁 李飞 李婷婷
电话:029-8526664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 102862459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