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林业局重点林区森林防火语音提示装置采购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WL-ZFCG2018-089
三、采购项目情况: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预算控制价 |
智能森林防火预警取证装置采购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备相应供货、安装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50000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在2018年4月24日至2018年4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五莲县富强路66号(疾控中心对过)。
3.方式:自行领取,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代理机构出具以下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套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审核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章、单位公章并附有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保部门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的近半年内投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签,企业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下同)。被授权人对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全过程负责,一经授权不得变更;
3.2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3五莲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4.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五、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5月15日9:00至9:30(北京时间)。
2.地点: 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8年05月15日9:30(北京时间)。
2.地点:五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五莲县滨河路与文化路交界处建行大厦西侧裙楼)。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 购 人:五莲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五莲县山东路与育才路交汇处弘丰大厦11楼
联系人:于霞
联系方式:0633-5221842
2、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五莲县莲山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善磊
联系地址:五莲县富强路66号
联系电话:0633-2258617
电子信箱:wlztbduan@126.com
附件1:
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申请(范本)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近期将参与货物(工程)招投标 (采购)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现对单位(个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函告我单位。
申请单位: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备注:申请查询的单位须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面申请,被查询公司(企业)注册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被查询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单位:
五莲县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联系电话: 0633-3011558)
附件2:
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列入联合惩戒失信人黑名单;在开标会议开始前须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申请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所需材料:
1、查询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员情况证明申请书(包括投标项目、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2、授权委托书
3、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