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依据老河口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河财采申【2018】65号函要求,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老河口市公安局的委托,拟就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老河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DHZC-LHK-2018-7
三、招标内容:老河口市仙油路和新316国道、乾德路和汉口路、光化大道与老316国道三处交叉路口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项目预算金额及付款方式:预算金额114.5万元;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款80%,余款作为质保金两年后付清。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所投主要产品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信号机及交通信号灯检测报告;
2、投标人须取得所投主要产品(交通高清摄像机)具有有效期内公安部颁发的检测报告;
3、投标人必须有能力独立完成全部内容,不得转包给第三方;
4、投标人必须书面承诺中标后电子警察能与交警大队现有后台软件平台无缝对接;或者经过适当的技术升级能够接入上述平台。如果需要技术升级,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费用及工程量;
5、投标人应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投标人必须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www.xysztb.gov.cn/xyzbw/,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6.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6.4、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补遗书、澄清函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老石路26号(原西部矿业公司综合楼一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未按要求密封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襄阳市政府网站、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老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老河口市公安局
联 系 人:熊丹华
联系电话:0710-840337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市樊城区建设路长源大厦A座1301号
联 系 人:宰珩
联系电话:0710-3276956 13797759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