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项目,现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对本采购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项目
采购内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项目,包括全区公安二、三级网络租用以及公安厅所有过保信息系统的软硬件维护。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内容包括全区公安二、三级网络租用以及公安厅所有过保信息系统的软硬件维护,因为含部分涉密信息系统,因此要求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我区可同时提供网络传输服务+软、硬件设备运维服务的仅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中国移动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联通3家公司,但中国移动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无涉密资质、中国联通公司复函已主动放弃参与该项目,为此该项目无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次2017年度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向我厅部分系统购买了原厂服务,为避免重复投资,有效保护前期运维管理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拟推荐承建商为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廓路1巷1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郭彪, 西藏自治区环保厅 主任;
姜军, 西藏大学 副教授;
安宝坤, 西藏大学 主任。
专家论证意见:
郭彪:根据自治区公安厅相关文件,因为系统运维属于涉密,只有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符合要求,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31款之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方式由西藏分公司承担该项目服务的提供。
姜军:由于此次运维项目中涉及网安、技侦、国保等部门,是我区涉密信息,不适宜公开招标。而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的线路资源优良,具有涉密资质,为避免重复投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推荐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承建此项目。
安宝坤: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包括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全区政法应急指挥线路租用、专用线路租用、手持移动核验终端通信等。由于线路资源只有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和中国移动西藏分公司拥有,系统维护需要承包公司既拥有线路资源也具有相关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有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公示期限
2018年4月26日至2018年5月4日。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信息如下: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人:唐华
电话:0891-6311276
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26号
财政部门信息如下: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91-6284713
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23号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