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需求标前公示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远程庭审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JZFCG-G2018032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1602913.00元。最高限价:1602913.00元。
五、标前公示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六、公示期:2018年4月28日—2018年5月2日
七、提出意见的供应商资格:
能够提供相关产品(服务)的生产厂商(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八、提出方式:
1、对项目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公示的内容(见附件),是否存在倾向性、歧视性的相关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递交至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2、同时将书面形式建议书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559106@qq.com,邮件主题:**公司(公司名称)对**项目(项目名称)的修改建议。邮件附件须包含以下材料:
(1)有效签署的修改建议书扫描件(jpg、pdf等格式);
(2)修改建议书(doc、wps等格式,内容须与扫描件一致)。
九、提出意见格式:
请按照附件中“关于对***项目(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参考格式提出对本项目技术或服务需求中限制性条款及要求的修改理由和修改建议。
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2018年5月2日下午17:00时,逾期将不予受理。
十一、我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实际情况修改完善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公示内容不作为质疑依据,我单位对反馈意见不作答复。
十二、联系方式及地址
联系人:周茜 联系电话:0374-4360089
递交书面材料联系地址: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许昌市建安大道66号)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27日
附件下载: 项目需求.docx
附件下载: 关于对XXX项目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