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市有关规定,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气象局委托,就“宁波市气象局标清影视制作系统升级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NBZS-201805001G | ||||||||||
二、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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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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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8年05月10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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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1、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2、发售地点: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16室(驾车请从体育场路北门进入) 3、报名及购买采购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公告附件中的供应商报名表(填写后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加盖单位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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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投标截止时间: | 2018年05月25日14时30分 | ||||||||||
七、投标地点: | 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12室(驾车请从体育场路北门进入); | ||||||||||
八、开标时间: | 2018年05月25日14时30分 | ||||||||||
九、开标地点: | 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12室(驾车请从体育场路北门进入); | ||||||||||
十、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十一、其他事项: |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完成注册登记,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关联关系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1)单位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夫妻、直系血亲的供应商; (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被投资公司;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所有文件(含公告中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均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 5、投标人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文件传真至0574-87155653,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疑问,则视为各供应商均对此无异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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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采购机构: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翠央、王江伟 联系电话:0574-87152663、87151163 传真:0574-87155653 公司邮箱:zszbnb@163.com 联系地址:宁波市翠柏路89号宁波工程学院公共培训平台大楼A座1116室 户名:宁波中穗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 银行账号:331019836790505421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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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供应商报名表_20185315848.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