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民航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民航大学南校区大报告厅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民航大学南校区大报告厅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MHDX201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宣直
项目联系电话:132120863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民航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孙老师 电话:022-240929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郭宣直 13212086303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国民航大学南校区大报告厅改造工程,建筑面积:611.64m2,层数:地上2层,层高:一层3.9m、二层3.6m。招标范围:房修土建工程、房修电气工程、房修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房修消防及弱电工程、房修消防水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总预算约为160万元。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正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7、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8、投标人需携带“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的的无不良记录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9、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16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5月04日 09:00至2018年05月1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招标三部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须携带供应商资质要求的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等,审核报名后,现场获取
磋商文件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5月16日 09:00至2018年05月16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5月16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开区欣苑路欣苑大厦11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宣直
项目联系电话:13212086303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及《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主体记录及做好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6】27)号的要求,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登记信息,对查询结果中涉及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以截屏方式留存包括网站地址、名称和查询信息的显示结果及查询时间等,由查询人员在截屏纸质文件上标注查询时间并签字或盖章,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5、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6、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