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呼市土默特中学委托,采用询价,采购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采购智能教学服务系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土默特中学采购智能教学服务系统
批准文件编号:7118001418
采购文件编号:NMYZ-2018-ZFCG0405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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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行业应用软件 | 1 | 配有100万以上优质资源题库 | 17000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备承揽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营业执照具有计算机软件服务类的经营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出具注册所在地或交易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报名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对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的任意一项,均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有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4、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5、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供应商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供应商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6、提供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视为原件)。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提供两份原件,以上资料同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胶装成册,一式两份,报名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均不予接收。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三、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05月04日至2018年05月1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四、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金茂中心商务楼B座01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侯建霞、史磊
联系电话:04713292915
采购单位名称:呼市土默特中学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25号
邮政编码:010051
联系人:李培 联系电话:04716511640
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