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春市支队高安市中队家电项目
项目编号: 高安中心-GA2018-00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春市支队高安市中队
详细地址: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春市支队高安市中队市(公安局后面)
联 系 人:夏先生
联系电话:1368795535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
联 系 人:王震南、黄 洋
电 话:0795-5251629
传 真:0795-5282969
电子邮箱:524375080@qq.com
采购项目预算:30.846万元人民币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30.846万元人民币
一、 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货物简要说明 |
数量 |
采购备案编号 |
家电 |
详见技术要求 |
1批 |
GACG20180311 |
注: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提交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为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最新一期的产品;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询价: 不接受;
6、其他资格条件: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财务报告或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④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8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必须提供进入《第二十三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截图;
各供应商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装订成册单独密封,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从 2018 年 5月7日至 2018 年5月10日,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8:30~12:00,14:30~17:30 时(北京时间)到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领取询价文件。
四、询价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为 2018 年 5 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 三楼开标一室
七、询价保证金
供应商在2018年5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陆仟元人民币的询价保证金。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详见询价文件。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