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评标过程中进入复审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现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第25条开标评标异常情况处理(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审批工作的通知>(财政[2008]1233号)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为不影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先征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即使转为其他采购方式,后补办正式的审批手续。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