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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一号审判庭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05-14 来源: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招标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对《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一号审判庭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0724-1801D48N1483

二、采购项目名称: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一号审判庭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3,492,564.17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标的名称

数量

最高采购限价(人民币/元)

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一号审判庭及配套设施改造工程

1项

¥3,492,564.17

本项目采购本国工程。

注:本项目最高采购限价含暂列金(暂列金金额为¥264,139.21元)。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最终报价超出最高采购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a.提供2016年或2017年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提供税收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c.提供2018年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供应商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3.供应商必须满足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并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资格证 (须同时提供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社保局出具的在本单位2018年2月-2018年4月的社保证明;

6.供应商必须提供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查询时间以公告发布后的查询时间为准)《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注:由供应商所住地或者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受理出具,如没有证明有效期的,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内容须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广东省外的企业必须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的“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以及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若供应商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满足供应商资格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亲笔签名或盖私章);(注:购买磋商文件的授权代表应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社保局出具的在本单位2018年2月-2018年4月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查询情况证明(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提供网站的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原件),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5、有效期内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汇款凭证。

磋商文件购买方式:

供应商电汇磋商文件费用,在电汇底单中说明“项目编号后五位+磋商文件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自行到湛江分公司,提交电汇凭证复印件以及上述证明文件,无误后填写磋商报名登记表完成报名后领取磋商文件,湛江分公司不接受现金购买磋商文件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湛江霞山支行

  银行帐号:44001688950053006494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

  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联系人:黄河欢、杨春艳、林俊宏

  电话:(0759)2179090

  传真:(0759)2179066

已报名的供应商未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请登陆(http://www.gdgpo.gov.cn/)注册,否则将影响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9:00至11:30,14:30至16:30(北京时间)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下午15:30:00 (北京时间)。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十、磋商时间:2018年5月25日下午15:30:00 (北京时间)。

十一、磋商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51号之一威格商务大厦1507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杨春艳,薛业生,罗海山          

联系电话:0759-2179090,020-37860545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洪斌         联系电话:0759-3587362

(二)采购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人:张帆                           联系电话:020-37860520

传真:020-87768283                     邮编:510080 

(一)采购单位: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法院         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军民路39号

      联系人:陈洪斌                         联系电话:0759-3587362

      传真:0759-3587362                     邮编:524000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采购文件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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