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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建街道路拓宽信号灯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等设施工程施工

2018-05-15 来源:沈阳建设工程信息网

工程编号 210101201803279156 工程名称 东建街道路拓宽信号灯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等设施工程施工 标段编号 G21010120180327915611439835 标段名称 东建街道路拓宽信号灯视频监控、电子警察及信号灯等设施工程施工 建设单位 沈阳市大东区城市建设局 填报单位 沈阳金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5月14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05月17日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东建街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沈阳路安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韩越 一级 00398870 805805.6300 元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路安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华洋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柏高佳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05805.6300 810022.9000 800008.9800
工程工期 90天 90天 9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评审得分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路安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华洋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柏高佳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05805.6300 810022.9000 800008.9800 工程工期 90天 90天 90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三级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 评审得分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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