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垫江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智能交通监控指挥系统平台扩容接入改造设备谈判项目 | ||
品目 | 货物 | ||
采购单位 | 垫江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垫江县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16日 11:4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8年05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18年05月1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白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823942102 | ||
采购单位 | 垫江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垫江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239421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垫江县南阳公园行政办公中心县级机关综合办公楼(二)2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74528661 |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技术、数量要求第7条接入服务中“1、完成原在用及近期新增的县城及澄溪、高安镇所有第三方卡口、电警、违停球机、区间测速等前端设备的专网交通综合平台接入;2、以上所有外场固定交通电子非现场执法设备接入公安内网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现更改为:“1、完成现有已经建设完毕的外场固定交通电子非现场执法设备(含卡口、电警、违法抓拍、区间测速设备)及“应指工程”原有卡口数据接入,卡口、电警、违停球机、区间测速等前端设备的专网交通综合平台接入;2、以上所有外场固定交通电子非现场执法设备接入公安内网交通集成指挥平台;3、本次扩容接入的专网交通综合平台满足后期对外接入开放,但对接设备必须符合国标GB/T28181及相应的国标协议,并提供标准的SDK开发包;4、本项目接入开发仅针对此次扩容接入的开发,不再单独针对另外不同厂商的定制开发。”2、投标文件递交及其截止日期更改为:2018年5月24日北京时间9时30分至10时00分止。3、谈判时间更改为:2018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