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项目,现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有关规定,对本采购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项目
采购内容: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采购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项目,包括全区公安二、三级网络租用以及公安厅所有过保信息系统的软硬件维护。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内容包括全区公安二、三级网络租用以及公安厅所有过保信息系统的软硬件维护,因为包含公安厅十一处、十二处(部门名称不宜公布)相关业务内容涉密,因此要求供应商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我区可同时提供网络传输服务+软、硬件设备运维服务的仅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西藏分公司、中国移动集团西藏有限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联通3家公司,但中国移动集团西藏有限公司无涉密资质、中国联通公司复函已主动放弃参与该项目,为此该项目无法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廓路一巷一号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熊富君,西藏自治区安全厅,计算机应用专业,科长;
姜军, 西藏大学,通信工程,副教授;
安宝坤,西藏大学,信息化专业,主任。
专家论证意见:
熊富君:系统运维项目中包括的部分信息系统涉及公安厅十一处、十二处部分涉密业务,需要承建商具备保密资质,线路租用仅能从中国移动西藏分公司、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采购。其中,中国移动西藏分公司不具备保密资质,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复函主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综合以上情况,该项目仅能从单一渠道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关于单一来源采购的相关规定,建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姜军: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项目涉及公安厅十一处、十二处(部门名称不宜对外公布),经从甲方了解,这些部门的业务具有涉密性质,要求供应商具有涉密资质,区内具有涉密资质且能提供线路租用服务的供应商只有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和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而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放弃参与该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推荐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承建此项目。
安宝坤: 自治区公安厅2018年度公安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及政法应急指挥系统线路租用项目涉及公安厅十一处、十二处相关业务,经从采购人处了解,该相关业务为涉密业务,要求供应商具有涉密资质。相关的线路只有中国移动西藏分公司、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和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能够提供相关服务。其中,中国移动西藏分公司不具备涉密资质,剩余二家供应商中,中国联通西藏分公司出具了书面放弃参与本项目的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中国电信西藏分公司采购。
六、公示期限
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
七、采购人、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信息如下: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联系人:唐华
电话:0891-6311276
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26号
财政部门信息如下: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891-6284713
地址:拉萨市北京西路23号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2018年5月17日